咨询热线

136-5666-6944

律师介绍

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立案与量刑

中级人民法院有权作出死刑判决吗

民事、刑事等案件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的,而我国的人民法院有级层之分,不同级层的管辖权也有所区别。那么,对于我国的最重刑罚——死刑来说,中级人民法院有权作出死刑判决吗?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请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中级人民法院有权作出死刑判决吗

  我国法院的级层不同,所拥有的管辖权也自然不同,死刑是我国刑法中最重的刑罚,其存在一直备受争议,那么中级人民法院有权作出死刑判决吗

  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也就是说,中级法院是可以判决死刑的,但是中级人民法院判死刑后要向最高院或者高院复核。

  二、死刑执行地点是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有以下三种例外的情况,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看最终是否执行死刑: .

  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临场执行死刑时,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是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当记明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方法、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执行人员的姓名、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等等。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执行死刑的情况以及所附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中级人民法院有权作出死刑判决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的内容介绍来看,我们可以知道中级人民法院是有权作出死刑的判决的。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